声明人:包程元
以前对师、对法不敬及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,声明:全部作废。我曾经写的“保证”也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努力弥补对大法的损失。坚修大法到底,坚决跟师父回家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7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16/1821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