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解成义
受到邪恶逼迫,被迫在邪恶的“保证书”上的签字作废。我绝不认可“保证书”上的一切内容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7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16/1821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