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玉珍
我写的“悔过书,揭批书,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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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7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16/1821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