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覃仕秀
我因寄真相信,被人告发,被叫到派出所。我承认是写给侄女的。最后做了决对不能做的事,在笔录上签了字,盖了手印。严正声明:配合邪恶所签的字、盖的手印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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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7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17/1821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