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帆
我在今年5月底准备去香港实习前与学校签了一份协议,其中提到“不要参与法轮功,不要围观法轮功”。在此严正声明:以前所签过的文字全部作废!紧跟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!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7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17/1821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