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蒋翠珍
以前所做的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,所签过的字等全部作废。坚持修炼到底,努力的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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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7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18/1822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