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兰英
我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六日被抓進乡政府洗脑班,当时我写了“不炼功”。现在通过学法,我认识到过去的不足,特此声明:我以前写的完全作废。今后永跟师父走,学好法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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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7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19/1822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