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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丽娟 七二零之前,由于学法不深,出自于情面,我把大法书交了,还把师父的一张法像藏丢了,给自己造成了深深的遗憾。另外,当公安局找我时,我主动配合邪恶,说:“不炼了”,给自己的修炼造成了污点。严正声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努力做好三件事,圆满随师还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7月1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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