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志鑫
以前说过“不炼法轮大法”的话,全部作废。从新开始修炼法轮大法,按照师父的讲法,做好三件事,圆满随师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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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7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20/18227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