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十九
2003年3月5日,在监狱及监区恶警的逼迫下,在别人写的材料上被迫盖了手印,并写了名字。声明:配合邪恶所写的、盖的手印、签名及所说的有损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7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21/1822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