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志宏
配合邪恶做笔录,致使邪恶到我家非法抄家,我又配合邪恶将大法书拿出来,被非法带走、拘留5天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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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7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21/1822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