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蒋孝华
在六月下旬,被非法抓捕到派出所、看守所,并非法抄走了我的大法书。在“取保”中,被迫违心的签了字。在此严正声明:配合邪恶所签的一律作废。坚定正念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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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7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21/1822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