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秀芳
7.20以后,单位找到我,我签了“保证书”,不炼了。03年,在洗脑班又签了字,在亲戚面前讲“不炼了”。我声明:以前违背大法的所写、所说全部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7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21/1822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