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胡金环
大约在2000年底或2001年初,公安局有一天让炼法轮功人在“保证不炼”的东西上签名,我签了,声明作废。现在我清醒了,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7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21/1822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