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阴小红
99年7月20日大法被迫害后,派出所经常到我家来,强迫我签字,我默认了它们的安排。郑重声明:我配合邪恶的言行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6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21/1822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