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颜光容
二零零四年八月,被邪恶绑架到看守所,配合了邪恶签字。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坚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6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21/1822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