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井芬
在邪恶迫害下,我曾说过“我没有炼功”的话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补偿,认真学法,好好炼功,做一个大法真修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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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7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21/1822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