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范文花
在邪恶的逼迫下,所签的字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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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7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23/1825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