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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秋菱 2008年7月13日,我在单位上班时,派出所警察找我谈话,要我给他签个字。我看了一遍他写的内容:“早就不炼了,也不信了”。当时我没有认真的对照法理,错误的认为这话不是我说的,是他写的,不算数,就签了字。过后我细想这不对,虽然不是我说的,但我签了字就是我说的了,他们拿回去交差就是我的态度。几天来,我一直很懊恼、沮丧。严正声明:我签的字和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7月1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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