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凤南
在恶党的迫害高压下,我说了不该说的话,说了“我不炼了”;抄家后大法的书全抄走了,我以后就代修不修了。现在我要从新修炼,声明所说的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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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7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24/1826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