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桂芳
以前由大队治保主任和村长来我家让我写“保证书”,我不写,他们就自己强行代替写“保证书”,并让我签字,我拒绝不签,他们让家人签。我郑重声明: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过错,坚修大法到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2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25/1827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