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翠仆
一九九九年七•二○后,邪恶把我叫到乡里,强迫我按手印。我现在严正声明:以前的按手印和我所说的一切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话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随师正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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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6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25/1827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