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阚蕴江
九九年“七二零”以后,自己由于怕心而烧了大法的书籍和师父的像,深感罪过极大。现特此声明:以前自己对大法的不利的言行一律作废!从此以后在修炼路上勇猛精進,直至圆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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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4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25/1827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