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汪志杰
我在共产党邪恶政府迫害下,写的一切有违大法的“保证”和材料,声明作废。继续修炼法轮大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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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7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26/1828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