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熊连香
我在电视上说对大法不好的话,烧过大法书,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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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7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26/1828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