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闫香花
08年7月上旬的一天,写了一些对大法、师父不敬的话及“不炼功保证书”。严正声明:以前我所有说过、写过的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话,以及在“保证书”上的签字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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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7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27/18286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