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爱菊
在邪恶威逼利诱下,说出了同修,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同修的事。在此严正声明: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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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6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27/18286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