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祖英
我在06年10月份因发真相资料被邪恶迫害。从看守所出来时,叫家属填了一个表,邪恶叫我按了个手印。现在声明:我配合邪恶所写、所按的手印全部作废。坚定的信师信法,按师父的要求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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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7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28/1829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