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传美
06年被邪恶迫害,我邪悟了,并在邪恶写的“笔录”上签了名,作了“不炼保证”,同时也说了很多不该说的话。声明:我所说、所写的一切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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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7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28/1829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