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经涛
在邪恶的警察传递火炬前盘问时,在盘问的记录上签字、按手印。这绝非本人意愿,特此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本人将紧跟正法進程,坚决助师正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7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28/1829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