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潘华
我在99年恶党的迫害下放弃了修炼。给邪恶写了“保证书”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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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7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28/1829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