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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凤云 二零零一年,当地派出所到处抓人和收大法书。有一天,我被抓到派出所,在里面呆了大约三个小时,最后放回家。管事人把我儿子找到我家,问我是否有书,我说“没有”。然后,他逼我写“保证书”,我不同意。我儿子怕影响他的工作,代我写了,并签了我的名字,我由于怕心默认了。我知道自己的心性差,很后悔。严正声明:儿子代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加强正念,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4月2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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