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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江春芳 七月十九日,邪党非法抄了我的家,强行拿走电脑、打印机、真相资料。到派出所后,在做所谓“笔录”时,我带着气恨心情回答了几句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话。我向师父虔诚的认错,并严正声明:我写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话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多学法,修心性,更好地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7月2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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