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吕霞、李军
以前所有说过、写过的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话,以及在“保证书”上的签字和按手印,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7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29/1829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