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光希、宋英、李荣
在“六一零”邪警的诱逼下,所做的所谓“笔录”及“保证”,我们在此严正声明作废无效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7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29/1829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