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申银初
我在拘留所,向邪恶写过“保证书”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过去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7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29/1829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