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付彩霞
2008年1月3号被邪恶非法绑架在看守所监狱,遭到邪恶的各种酷刑和精神迫害,昏迷中按了手印。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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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7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30/1830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