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金明
九九年后,妈妈三次被非法绑架及劳教,我说了对师父不敬的话、做了不敬的事。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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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30/1830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