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魏福旺、李宝梅
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期间,邪党恶警对女儿非法关押迫害,我们产生怕心,说了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话,我们现在声明:一切作废。我们要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7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30/1830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