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合琴
今年派出所以“查户口”为名让我签字,我就签了。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7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30/1830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