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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荷

    1999年7月20日后,我上北京证实大法,被县公安局非法拘留、关押在看守所,强制奴役,还诬蔑大法,侮辱师父。回家后,还把书和录音带交给邪党,把同修的“心得”也烧了。声明:我对大法不利、对师父不敬的言行统统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5月2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31/18312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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