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金林
我是96年得法的。99年7月20日邪党迫害大法后,我被非法关進了监狱,写了“保证”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走师父安排的路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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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7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31/18312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