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丽华
片警和社区的人到我家,由于怕心按了手印,做了不该做的事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7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31/18312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