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彩娜
被绑架后,违心的口头“保证不炼功”,也伤害了同修。郑重声明: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7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31/18312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