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杰
在我受迫害期间,未经本人知道,有些签字是警察或亲属代签的,我不承认。特此声明:一律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7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31/18312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