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瑞华
二零零一年,我看到很多人被非法抓走,由于怕心,烧一本大法书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7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7/31/18312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