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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孙娴民

   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中午,派出所两名警察敲我家的门,我老头开的门。警察说有去北京的,问我是否在家,并叫我签名。当时由于怕心,只想不要叫他们带走,我就签了名,之后看到他们写上“不炼法轮功了”。他们走后,我越想越不对劲,虽然不是我写的,可我也签名了,这是配合了邪恶。由于自己正念不足,没有向警察讲真相,我感到非常痛心,悔恨自己没有正念,特此声明签名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7月2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1/18317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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