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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冯淑英

    2003年10月20日,儿子在外打工的公司要他出国学习,厂里证明已办好了,需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。儿子去时,派出所说:“你妈是炼法轮功的不给办,要你妈写‘保证书’”。儿子回家不高兴,我被迫写了“保证书”。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7月2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1/18317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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