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爱臻
由于被迫害,家人急于救我出来,替写了“不修炼保证”,我违心的按了手印。现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7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1/1831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