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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焕银 2008年7月11日10时,公安分局几人非法闯入我家,将我抓到公安分局,并把已整理好的材料拿来让我签字,我拒绝了。晚11点,他们又把我转到了公安局,又让我签字。在邪恶的威逼下,由于有怕心,人心在作怪,我就签了字。到家后,在同修的帮助下,我越想越觉得自己做得不对,配合了邪恶,给大法抹了黑,我从内心感到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。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和配合邪恶所签的字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我一定要更加勇猛精進,时时处处都用法来对照,修去自己的执着,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7月2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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